第三百六十四节 廉政风暴起神州

“警察向赌档收钱,市民去到医院要给钱那些护士和护工,乡下的税吏刑名更是贪污腐败的肆无忌惮。不去实地调查,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共和国的社会风气乌烟瘴气到这个地步。”这就是一位刚刚从上海青干院毕业的公共管理毕业生被联合议会指派到了广州江门去搞社会调查,他在调查报告中直言不讳的对共和国里的贪污腐败进行了详细的记载。

“这是当时城乡社会的一个常态,即使连救命的消防队伍也是如此,“有水放水没水收水”,说的便是那时各个城市消防队贪污腐败的写照,即是消防员到达火灾现场,如果没有收到贿赂,就不会救火,直接收队。”

其实不管是一开始的直系北京政府还是后来的革命党南京政府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无论是在制度建设、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际行动中,对贪污腐败行为,都采取了打击措施。

但是,由于在这一时期城头变幻大王旗的动**,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人独裁等等状况都表明,体制本身造成的权力不受约束,决定了当时的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的反贪斗争不可能真正获得成效。

更有甚者,最高统治者纵容甚至参与各种“陋规”的分配。“陋规”是一种不正当的违法收入,从清代传承下来的各种“陋规”,在共和时期不仅未能遏制,反而愈演愈烈,不仅各层官员有之,甚至总统也参与其中。

“革命政府时期的两届总统皆涉身其中,以胡传儒为例。”社会调查处的何涛举例道,“根据自乔夫任大总统时开始的‘陋规’,新总统到任后,照例应当由财政部筹拨150万元,由财政部总长亲自送交新总统,作为其到任后的零用——总统留100万元,另50万元给财政部总长。

而胡传儒到任后,这笔费用由交通总长兼财政总长邹鲁送交,胡传儒竟全部留下,未按惯例给邹鲁50万元,邹不好意思索要,其他阁员也不便代索,这件事无形中就搁置了。

直到广州光复以后,邹鲁逃亡南洋,居无定所。有人劝胡传儒还给邹鲁一部分款项,借资补偿其损失,胡传儒也只给了邹鲁8万元。

“出于政治目的的各种行贿收买和相应的贪污行为比比皆是,自北洋开始,经乔夫、黎元隆、胡传儒乃至地方军阀陆荣廷、唐继尧、程德全、程符、熊克武、刘存厚等大小军头,无不是带头为之。”何涛说。

至于乔夫、黎元隆为了稳定自己的总统地位,不仅要收买本派系的实权人物,还要试图收买一部分吴宸轩方面的人物。其中,前者的收买支出支付的次数最多,也很最复杂;后者的对象不乏当权的军政大员,不过通常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已。

与此同时,革命政府还注意到需要收买新闻界、文化界人员的“采访”“通讯”“宣传”等行动费用,用以维

持表面的光鲜亮丽。

在带头贪腐的同时,乔夫等人为了反贪腐也做了一系列的举措,应当说,在一段时期之内,这也起到了一些防止权力过分滥用的作用。但这些治标不治本的措施,本就如同隔靴搔痒,何况从总统的角度来说,也是实行不下去的。随着政府机构组建日趋完备,职权日益增加,官吏违法失职行为也日渐增多,开始危及南京政府的统治。

共和三年,乔夫曾经饬令林依然建立了法律院肃政厅,专司违法和失职官吏的举发。可惜的是,肃政厅仅存在于乔夫时期,且一心想要独揽大权的乔夫对肃政厅的裁判拥有最后决定权,无论是大总统特交查办还是肃政史自行提劾的,最后均需总统认可才能实施。到乔夫死后,继任的胡传儒假借“民主”之名,实行独裁专制,干脆“裁撤法律院所属之肃政厅”。

后来联合议会虽然不断光复国土,而且一战的战火没有蔓延到中国的土地上,国内政局也趋于平缓,在革命党和军阀统治地区,地方政府各级官吏遂得以利用其手中职权,弄权贪污。而更加急迫的是,随着统治的稳定,南方腐败成风,而吴宸轩治下的地区扩大很快,而干部缺乏,青干院和军队退伍培训军官军士不够多,旧官僚们多得以留任,结果是他们积习难改,不仅自己贪污受贿,对于派去掺沙子的青年干部和复转军人也极尽拉拢腐蚀之能事,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一波又一波的新干部也被拖入泥潭。

情调局和统调局的调查报告让吴宸轩也震惊于这些干部的腐蚀速度,不过深知反腐斗争的残酷性和长期性,吴宸轩还是慎重的没有采取大运动的方式去轰轰烈烈的掀起一场“几反几反”的运动。不过吴宸轩也并没有姑息这些腐败蠹虫,他打算用一种更为长期化制度化的斗争手段来应对这一困扰了这片土地的统治者们几千年的顽疾。

“纵观中国数千年来,无论哪朝哪代,为官者都会主动或被动受到传统旧道德的约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官当政者,要清廉奉公。“临财毋苟得”、“一介不苟取”一位官员从入仕到退隐,若能两袖清风,死无巨财,一般都能赢得美名于世。但无论是道德约束,还是制度防范,贪腐官员依旧层出不穷,很多王朝最终堤防溃决,无官不贪,走向覆亡。”这是吴宸轩在济南青干院共和10年优秀干部毕业典礼上的讲话的某段话,有心人已经感觉到了那山雨欲来的味道。“全世界任何一个政党,政府官员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腐败现象并不是简单地靠道德,靠某种制度就能解决的。只有维护人民利益,接受人民监督,才能从根本上真正的遏制官员腐败。政府反腐依靠的是群众,对各级干部警之于国法党纪,明之以道德信仰。要让那些以谋私利已,升官发财目的钻入政府的人,终日惶惶,让那些清正有为的干部能担以大任。”

于是在吴宸轩的济南青干院双十二讲话不仅意味着反腐风暴的形成,还成立了一个在政府机构中特立独行的机关----肃贪院

第一任肃清贪污腐化调查院院长是于右任,于伯循原本就是革命党中极少数相对清廉的官员之一,如果在革命党中他也仅能自清而已,但是被吴宸轩从军事企业监察岗位上提拔起来的他,却获得了证明自己的机会。

经过半年多的时间,光是送到他案头等待侦办,涉及的贪腐官员人数达69500件之多,被起诉的就有34000多人,被送上法院的光是市长、县长之类的主官就有11268官员,其中被送去蹲大牢的9821人(还有部分情节轻微仅仅是剥夺官职),而能无罪官复原职的不过寥寥156人而已。这样的数字比例,即使是后世看来令人难以置信。这么大规模的罢黜官员,甚至直接锒铛入狱的情况历朝历代也很罕见。

总座既然要对贪污腐败零容忍,那么这个机构就相当于手持尚方宝剑。不过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官场更是如此,那些新旧官僚谁没有个同宗同乡同窗同年的关系,稍微活动一下就能找到靠山了,不过在肃贪院面前这一切似乎都不太管用,据说连熊秉三受人之托想对一位湖南同乡兼同年的好友说个人情,都被于右任断然拒绝,甚至差点被移送情调局进行调查。老熊后来被总座叫去开导,不得不向于右任当面道歉,民间对于能把一国次辅的面子驳得体无完肤的于青天自然是赞誉有加,铁面无私于伯循的名气很快就会直追包拯海瑞了。

之后的居志俊案更是让这个新机构名声大噪。南京政府铁路部部长居志俊,能力相对一些庸官来说是比较强的,但他也陷入到了革命党官场的贪腐旋涡中。共和十一年初,有人向肃贪院书面反映居志俊涉贪,时间,地点,人证皆祥细列出,当时两路(京沪、津浦)负责人合送一笔巨款给居部长,名为特支费,居志俊收下了这笔钱但没有上报,也没有周知同事,而且钱已经花了一部份。于院长决心将此案办到底,毕竟是一位革命党的核心人物,于右任在动手前也谨慎的询问了吴宸轩的意见,得到的是“不光拍苍蝇,更要打老虎”的指示。

借着这半年时间把上万名一方父母官送进监狱和把居志俊等中央政府大佬拉下马的骄人战绩,肃贪院趁机打响了自己的招牌。“肃贪院全力维护中国国内的公平正义,安定繁荣,与全体国民齐心协力,坚定不移,以执法、教育、预防三管齐下,澄清官吏,肃贪倡廉。”的肃贪院宣言让无数有志青年走进了肃贪院的培训学校,而这成批培养的肃贪新锐更是把肃贪的使命带到了全中国的角角落落里。

当官吏们把目光全部集中到肃贪院执法机构的时候,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肃贪院的杀手锏竟然是另外一个看似鸡肋的部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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